- 201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复杂部件数控编程与加工”项目竞赛规程
- 来源:系统管理员 加入时间:2014/10/29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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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复杂部件数控编程与加工”项目竞赛规程
复杂部件数控编程与加工(高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数控加工设备操作能力、数控加工工艺制定与实施能力、机械CAD/CAM技术应用能力,创新设计能力以及质量控制和团队协作能力,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推动我省高职院校数控技术等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职院校紧贴产业需求,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培养制造企业急需的数控加工等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参赛队根据给定的机械产品装配图和部分零件图,以及竞赛任务要求,合理设计产品中的部分零件,生成详细的工程图纸,然后根据给定的工程图纸和自行设计的工程图纸,完成全部零件的数控加工和装配。
1.利用机械CAD/CAMApp完成全部零件的三维造型和产品三维装配模型,生成自行设计零件的工程图纸并打印。本环节占整体内容的20%。
2.利用机械CAD/CAMApp、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或加工中心)和其它辅助工具,完成全部零件的数控加工和装配。本环节占整体内容的60%。
3.完成自行设计零件的设计说明书,简要说明设计及计算过程。本环节占整体内容的10%。
4.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1)团队分工合理,相互协调性好,工作效率高,书写规范,敬重裁判。
(2)着装合格,操作规范,工、量具摆放合理,没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保持赛位清洁卫生。本环节占整体内容的10%。
以上比赛内容要求在时长5小时内连续进行。
(二)竞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赛事日程如下: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备注
第一天
08:00—13:30
各参赛队、裁判员办理报到手续
场次抽签和选手熟悉场地同时进行
14:00—15:30
开幕式
16:00—18:00
召开领队会、比赛场次抽签
教练、选手熟悉比赛场地
第二天
07:30—08:00
第一场选手候赛
08:00—13:00
第一场正式比赛
14:00—14:30
第二场选手候赛
14:30—19:30
第二场正式比赛
第三天
07:30—08:00
第三场选手候赛
08:00—13:00
第三场正式比赛
14:00—14:30
第四场选手候赛
14:30—19:30
第四场正式比赛
第四天
10:00—12:00
闭赛式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竞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2.竞赛队伍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比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每队可配2名引导教师。
3.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同一个地区有两个以上参赛队参加比赛,通过抽签,安排在同一场次参赛。东道主队不参加抽签,安排在首场比赛。
4.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赛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工作人员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5.竞赛平台由大赛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6.比赛结束后应提交的内容有:
(1)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上交,内容包括零件三维模型、产品三维装配模型和自行设计零件的工程图。
(2)实物结果:零件图纸、零件实物或装配实物。
五、竞赛命题
1.本赛项采取公开试题方式,开赛前20天在大赛官网上发布工、量、刀具准备清单和赛卷(样题),包括题型、结构、比赛步骤、评分标准等公开部分内容。
2.样题和比赛试题不同,考试时以试题为准。
3.比赛时建立不少于10套竞赛试题,各套赛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由裁判随机抽取使用。
六、竞赛规则
1. 参赛选手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年龄限制在24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四至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参加比赛的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查。
2.参赛队须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选手本人及所在参赛队的比赛资格。参赛队内选手着装要统一,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经检录后进入竞赛场地进行竞赛准备。正式出版的机械设计手册经检查后可带入赛场,不得携带其它资料。参赛队领取比赛任务后,要认真检查设备、工具、量具、刀具和工件等是否齐全、正常,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竞赛准备期间可以进行竞赛分工、研讨竞赛方案,但是不能进行App和机床设备的加工操作。
4.竞赛时间为5小时,连续进行,包括设计、加工和竞赛工位清洁整理时间,光盘刻录在竞赛结束后进行。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用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60分钟后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求助本参赛队引导教师引导2次,经裁判长批准后,参赛队在赛场指定地点接受2位引导教师引导,引导时间不超过5分钟,求助引导所花费的时间计入比赛总时间之内。
6.为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开始加工前参赛选手应认真检查程序,程序第一段严禁使用G00指令。在开动机床进行加工前,参赛选手必须举手示意裁判员对机床状况和加工程序进行安全检查,经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加工(注:裁判员只对程序头进行涉及机床安全方面的检查,并不保证程序的正确性)。
7.加工过程中,参赛选手要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刀具磨损不再更换。铣刀出现刀具崩刃、断刀时,直径Φ10以下(不含Φ10)刀具只允许更换一次,直径Φ10(含Φ10)以上刀具不再更换。车刀出现崩刃现象,只允许更换一次刀片,车刀出现刀杆损坏情况不再更换。出现上述刀具损坏情况,无论是否要求更换,都要按照现场操作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8.竞赛期间若出现因选手个人原因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等情况),裁判员将马上中止该选手的比赛,由裁判长决定取消其比赛资格。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酌情增补比赛时间。
9.比赛结束前30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时间。各参赛队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在比赛结束前完成文件保存、归档及现场清理工作,如将机床各实行部件停止在适当的位置、卸下工件、整理刀具量具、切断机床电源、打扫现场卫生等,比赛结束时间到参赛队不得再进行任何竞赛相关操作(光盘刻录除外)。
10.竞赛结束后,参赛队须将需要提交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确认无误后提交给所在工位裁判。光盘刻录由工作人员进行,参赛选手在光盘刻录完成后检查确认并签字。
11.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1.赛场设在规范的车间内,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加工区、收件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撑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赛场提供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等组成的比赛赛位,标明编号;每个比赛赛位有保持相对独立的隔离护栏,确保选手比赛不受外界影响。
4.每个比赛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刀具。
5.每个比赛赛位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数控机床使用说明书、数控系统编程操作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各参赛队可以根据比赛需要选择使用,参赛队不需自带其它资料。
6.每个比赛赛位现场提供常用工具和辅具等;参赛队需自带刀具和量具,赛前技术文件将公布技术参数和数量。
7.每个比赛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器具。
8.赛场设有保安、医护、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9. 赛项组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二)竞赛设备
1.比赛设备:微机两台,都安装有竞赛所需App,其中一台与机床通讯连接(也可以通过读写卡进行数据读写,读写卡由组委会提供);
2.FANUC系统数控铣床(或, 加工中心)一台。
3.FANUC系统数控车床一台。
4.公用打印机和钳工台等。
5.工件材料:45号钢。
6.竞赛App:UG NX8.0App、CAXA制造工程师2013、CAXA实体设计2013、CAXA数控车2013、CAXA电子图版2013。
7.如需要其他App,请选手自带正版App提前5天和赛项组委会联系。
八、技术规范
(一)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相关常识与技能
1.机械基础;
2.计算机绘图;
3.数控加工工艺及刀具;
4.数控加工编程与操作;
5.CAD/CAM应用;
6.机械制图;
7.公差与配合
(三)参考相关标准
1.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
2.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
3.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6.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九、技术平台
(一)数控机床
1.数控车床(共11台)
生产商: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型号:CKA6150 ;
系统:FANUC Seris oi Mate—TC (5台);
FANUC Seris oi Mate—TD (6台);
2.数控铣床(共3台)
生产商:南京新浙数控机床有限企业;
型号:NC-50V;
系统:FANUC Seris oi Mate—MD
3.加工中心(共8台)
生产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企业(2台):
型号:VC-850;
系统:FANUC Seris oi—MD
生产商:北京机电院股份有限企业(4台):
型号:BV75;
系统:FANUC Seris oi—MD
生产商:北京机电院股份有限企业(2台):
型号:VMC750E;
系统:FANUC Seris oi—MD
(二)刀具、量具和刀柄
刀具和量具由选手自备,选手可根据样题判定应备刀具和量具,竞赛组委会提前公布样题。
刀柄由选手自带,其中数控铣床使用BT40刀柄(45度拉钉),加工中心使用BT40刀柄(45度拉钉)。
(三)夹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其中:
1.数控车床使用手动三爪卡盘;
2.数控铣床和加工中心提供平口钳和卡盘,由选手自选;
(四)CAM/DNCApp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UG NX8.0App、CAXA制造工程师2013、CAXA实体设计2013、CAXA数控车2013、CAXA电子图版2013。)。
(五)数控铣床/加工中心配有2台电脑,用于选手编程和程序传输。
(六)毛坯及辅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七)其他需参赛队自备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在赛前技术文件中公布。
十、评分标准
(一)计分方法及分值
1.在赛项组委会的领导下,赛前组织专家组制定评分体系,裁判工作组成员确定评分细则。评分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原则,赛项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在零件加工环节,如果设备出现非选手责任故障,由裁判员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由裁判员记录时间并酌情加时。
3.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评价为扣分项,包括工艺合理性、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4.比赛所有内容只计团体比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
5. 本赛项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常识、技能点
评定方法
分值
1
零件造型与三维装配模型
零件造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产品装配的准确性
根据选手完成情况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20分
2
零件设计创新
零件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以及零件图纸的准确性等
根据选手完成情况按照评分细则给分
10分
3
零件的加工和装配
包括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位置精度、表面质量、装配精度、等
根据选手完成情况按照评分细则现场给分+测量分
60分
4
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工艺合理性、安全文明生产、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
根据选手表现情况按照评分细则现场给分
10分
6. 本赛项评分标准二级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比例
1
零件造型与三维装配模型
20%
1.零件造型完整
3%
2.零件造型准确
5%
3.三维模型装配准确
7%
4.生成二维图纸合理
5%
2
零件设计创新
10%
1.零件设计的合理性
5%
2.零件设计的经济性
2%
3.零件图纸的准确性
3%
3
零件的加工和装配
60%
1.零件尺寸精度
46%
2.形状位置精度
6%
3.表面质量
4%
4.装配精度
4%
4
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10%
1.职业素养与安全文明生产
3%
2.团队合作和环境保护
2%
3.工艺合理性和加工经济性
5%
5
总计
100%
(二)减分标准及分值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一)赛项裁判工作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透明、无异议”的原则,分现场裁判员和评分裁判员。
(二)现场裁判员按2个赛位由1位裁判员辅以1位技术人员组成小组来配置。负责本次比赛各环节中,详细记录比赛现场选手操作情况,并根据评分细则在评分表上给参赛队评分,或根据选手填写的有关表格和完成的步骤,经确认后根据评分细则当场评分。
(三)参赛选手根据赛项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操作,需要记录的内容要记录在比赛试题中,需要裁判员确认的内容必须经过裁判员的确认,选手和裁判员需共同签字,否则不得分。
(四)现场裁判员对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的文明生产、安装工艺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参赛队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五)评分裁判员由2人组成,对各参赛队的现场记录及赛卷根据评分细则评分。对三坐标测量机操作人员测量的各参赛队完成切削的试件,根据评分细则评分。
(六)评分裁判员最后将各参赛队的现场操作评分、试件测量评分及赛卷得分汇总,并通过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到总分。
(七)工件采用二次编码,码号保密,在统计成绩时当众解码。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App,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一)为了便于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以及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大赛,在一切畅通的情况下,竞赛开始1小时后至结束1小时前,通过大赛观摩和体验,有限制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参加观摩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引导下按指定路线有序进入赛场观摩。观摩时不得大声喧哗,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谈,不得在赛位前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凡违反规定者,马上取消其参观资格。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报名时,须按技术规范中要求,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竞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并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6.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7.参赛选手参加操作比赛时务必于赛前3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8.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实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9.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实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工具。
10.参赛选手在参观比赛现场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必须在5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仲裁组。
11.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1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实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实行。
(二)引导教师须知
1.引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引导教师与参赛队其他3名学生选手一起,进入正式竞赛场地的指定区域,根据参赛学生选手的要求,进行竞赛中的现场引导,最多两次,每次最多5分钟,引导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3.引导教师引导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现场引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操作任何与竞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
4.参赛队学生有权选择或放弃教师引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竞赛时间共5小时,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竞赛,竞赛过程中具体时间分配由参赛队自行决定。
2.参赛选手进入竞赛现场前,由赛项实行组组织参赛选手抽取竞赛场次和竞赛工位号,在裁判员核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后,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3.参赛队在竞赛前半小时领取竞赛任务,在指定地点制订工作分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4.参赛选手在竞赛前15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数控机床和配套的工具等,并签字确认。
6.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机床操作,竞赛开始计时。
6.参赛队开动机床开始试加工前,应该先进行程序校验,程序第一段严禁使用G00指令;开动机床前,必须举手示意裁判员对机床状况和编制的加工程序进行安全检查,经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实际加工。
7.若出现如机床工作台损坏、漏电、撞刀等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员将马上中止该参赛队的竞赛,并取消其竞赛资格。
8.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时,参赛选手应及时提请裁判员到故障机床处进行确认;对于确因设备故障造成短暂停机和时间耽搁的,由赛项裁判组对该参赛队的竞赛时间酌情增补。
9.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应准备停止加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如将机床各实行部件停止在适当的位置、卸下工件、刀具、切断机床电源等;竞赛时间到而未停机者将被酌情扣分。
10.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数控机床工艺守则和数控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现场裁判的提醒,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11.在每一个竞赛环节,参赛队都应该严格按照竞赛要求,根据实际测量数据和设置参数,如实填写工艺卡。严禁故意编造虚假数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责令其退出竞赛。
12.赛项对现场加工的零件进行检测,选手应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零件和文件,并将零件和文件装入专用袋密封。裁判员在规定位置写上机床号和参赛号,同时由参赛选手在竞赛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3.竞赛结束, 后,经裁判员和大赛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检查数控机床和工具,并在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设备初始状态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加工区。
14.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相关资料。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服从赛项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执裁。
2.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熟悉比赛规则,认真实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佩戴裁判员胸卡,着裁判员工装,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工作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4.须参加赛项组委会的赛前执裁培训。
5.竞赛期间,保守竞赛秘密,不得向各参赛队领队、引导教师及选手泄露、暗示大赛秘密。
6.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7.严格实行竞赛纪律,除应向参赛选手交代的竞赛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更不得向选手进行引导或提供方便。
8.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或联系。
9.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10.监督选手遵守竞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正确处理竞赛中出现的问题。
11.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